My Sponsor

2010年11月7日 星期日

KC隨想﹝III﹞:關於跑步,我想說的是…


(借用了作家村上春樹先生的中譯本大作的名字,因為真的很合用)

熟悉我的朋友都知道,KC熱愛飲食,也酷愛運動。不知大家怎樣看這兩種東西,在我而言,其實是一個等號,是兩種在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事情。

在人生的不同階段,我也有喜歡的運動。不過,我這個人,喜歡就會沉迷,所以每次只會專注一項運動,一玩就好幾年。小時侯,我是游水的。一向也認為,我前世是一條魚。自小就喜歡海,游水是無師自通,水性極佳,有什麼泳式學會了,總會游得比一般人快。最擅長的是蛙式,短程的自由式亦相當快(我的50米紀錄是30秒2)。在中四以上的學校水運會中,橫掃所有比賽,是嬴到麻木。嬴得的獎牌獎座,足以放滿一個小紙皮箱。曾經是水球運動員,二十歲未夠,已是洆溺教練,游過無數次渡海泳。所以我不明白,為何游水是「學唔識」的。出來做事,因為要埋堆,不游水了,踢了好幾年的足球。每週練兩至三次,打聯賽。我在球隊的位置,是防守中場,不時也能串演右閘,因為我跑得不慢,也夠氣。

到了大前年,開始跑步,一直跑,每周跑,到了現在。

「跑步」跟「吃」,都是最簡單直接的享受。吃只需將食物放入口,再用心體會。跑,只需穿上鞋,換上衫褲,走到街上就可以跑。不用約人,不用器材,不需要book場,行出去就跑得,多簡單?




我的訓練主場 ~ 灣仔訓練場



跑步為減肥?

差不多十個訪問KC的記者,九個知道我有跑步的習慣,都會不期然的說:「跑多一點,就有多些吃的quota?」對不起,我跑,不是為了減肥。更不會因為最近「吃得多」,就去「跑多些」,永遠不會!我跑,只為我喜歡跑,就是這樣簡單,KC不會做自己不喜歡的事(就算多有益!)。如果你跑,是為了吃,我勸你不要跑了。因為如果你將一件事等同在另一享受之後,那就是一個懲罰 ~ 你永遠不會喜歡一個懲罰的,所以,也不會樂在其中,很快會放棄。

那減肥呢?這可能是很多朋友的「終身事業」,但在我而言,是從來不會在意的東西。因為我喜歡運動,做任何一款帶氧運動(Yoga,never!),也自然會減磅,就是這樣的簡單。如果你還在想靠喝果汁或轉吃素,坐在家能減磅,那只是神話(或笑話),想想做什麼帶氧運動吧。


我的風火輪 ~ Asics Tarther (日本版),輕,快,好著,絕頂推介




跑步好悶!

本來,我都以為跑步是一個很悶的運動,只見人家在不停的跑,又不能與人家交談,悶吧!但當我參與其中,其實跑,是一點不悶的。雖然每個人也是獨自走,但在跑步的過程中,腦海會特別清明,可以想很多很多的事情。我最喜歡在跑的時候,為我的專欄飲食文章作題,這些平時總是想極也想不出來的東西,跑完會想到的了。

還有,不要少看跑步,要計算的是還是頗多的。在幾年的跑步訓練裡,我們都已能跑上均速。如我在跑馬拉松的時侯,那42.195公里,三個多小時內,都要跑出每公里5分20秒的均速。在不同的路段,用上不同的力度,去維持自己的均速,是要靠不停的留意及計算。推肩、擺手、挺腰、跨步的角度及力度是多少,都要計劃及維持,才能走出那個均速,是毫不簡單的一門運動!


我的跑會 ~ 宇宙!




跑步,會受傷…

我想很多朋友對跑步的第一個反應,必定是會「傷膝頭」。我不是醫生,沒有最專業及最科學的說法,但我自己也怕「傷膝頭」的。所以我每年照一次MRI,去確定雙腿的狀況。事實上,是一點事也沒有,沒有傷,連磨蝕的蹟象也沒有。我現在是每周跑三十公里左右,練馬拉松的時候,是跑九十公里,如果你跑得沒我這麼多,「傷膝頭」的機會,也沒那麼大吧。

我討厭一切令我沒法再跑的理由,所以不怕死,但最怕受傷,受了傷,想跑也不能。早前大腿筋內肌肉撕裂,彷彿全身肌肉也想跑,就是因為一塊肌肉,就要完全停下來。結果令我放棄了北京馬拉松賽事,痛苦不堪!醫生叮囑要「全休」6星期,沒理他,我還是一點一點的去跑,最多跑到划不住才停!到了今天,沒休過,傷也不覺了,就是這樣。


我的跑步拍檔 ~ Garmin Forerunner,可GPS度距離高度,計卡路里,計方向,好勁!


買了兩年,已跑了超過3,200公里!



跑步,不能停!

現在我每周最少跑三天,周中跑的是速度課,八至十公里。無論用末去了那裡,喝至幾醉,周日總會六時起來,走長課,大概十四公里,風雨不改。

要到外地,總會帶上跑衫跑褲跑鞋,晨早在當地跑。在東京,由秋業原沿山手線橋,經東京站及有樂町站,在新橋站折返,剛好十公里;在米蘭,通常會貪方便住在Staz. Porta Garibaldi附近,在那裡沿著大街Via Turati,走過名店區,經過主教堂Duomo,往南沿Corso Porta Ronmana直走到Staz. Porta Romana折返,又是十公里;在上海,往新天地。沿淮海中路一直向西走,就可以到達外灘,沿江邊經過烈士碑,走到Grand Hyatt折返,又是十公里。在外國走,有說不出的樂趣,是我在飲食以外,最享受的地方之一。當然,我那隻有指南針功能的GPS手錶,是令我可以周圍安全的跑的最佳拍檔,沒有它,肯定走二十多公里,也回不到起點!


這雙同樣是日本版Tarther,不過是slim版,已經跑過三個馬拉松同無數大小賽事。現在是我的練習專用鞋,走過八個國家!(背景是上海)

跑步,要有成績?

曾經很在意,要跑,就要有進步。但今天再跑,也不太計較成績,總之不要太差就行了。KC跑得不算快,也不算慢,十公里的最佳時間是44分55秒,半馬是1小時42分,全馬是3小時45分,已差不多是我的極限。下周的十公里比賽,只想在貼近45分鐘的時間完成,就已經滿意。而月尾的Unicef半馬,就希望破上年的場地紀錄,1小時48分,已很滿意。

其實,快有快跑,慢有慢跑,只要跑,就已經足夠。

最後,我想說的是…

很多朋友在跑步比賽是不作聲的,可能怕就此分心,或不想花多餘的氣力去說話。但KC是怪人,遇到認得的朋友,我總會大大聲的給大家打氣(可能自己都C下C下),因為我覺得還有人在這裡跟自己一起努力,這個感覺是最重要的。時常說:

You will never run alone! 因為還有我!

我會跑至倒下的一天為止,也希望大家都能體會跑步的樂趣。

6 則留言:

  1. 很高興你借用村上先生的書名,將兩樣我喜歡的事物連在一起--食與書。

    回覆刪除
  2. 很感動你的分享,很認同你的意见。對我作為跑步初哥煞是很好很好的鼓勵!感謝你的食物分享、欣賞你的跑步精神...CK

    回覆刪除
  3. 你知道嗎?你真是天於我懶散求其的時候來點醒我的天使,我會時刻提醒自己,要為自己加油,多運動,不要求其生活!於我跑到累的時候我會想起你這個意志力之鬼!haha!
    from yanyan

    回覆刪除
  4. can not agree with you more! very true, do what you like is important! good blog, I like your sharing about yourself, not limited to food....hey, making me thinking of " Sir Run Run!" hehe , Sir KC Run Run!

    回覆刪除
  5. 背景是上海 <- 嗯,我看到新天地 ^^

    回覆刪除
  6. 非常同意你的跑步分享!我身邊正正有一個同道中人,每次旅行必帶跑衫跑褲跑鞋及GPS錶!

    回覆刪除